呼和浩特市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针对2021年10月份呼和浩特市事故多发情况,呼和浩特市高度重视,自治区党委常委、市委书记包钢召开市委常委会,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强调要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紧盯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底线。市委副书记、市长贺海东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要求对安全生产工作再安排再强调,进一步压实责任。呼和浩特市安委会迅速行动,结合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为确保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2022年全国两会、冬奥会、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期间社会安全稳定,从11月起,在全市范围开展为期一年的以安全生产为基础的综合性、全面性、系统化城市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制定《全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暨城市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全面提升城市安全发展水平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高位推动、多点发力,在全面检查基础上,突出城市基础设施和规划布局、城市轨道交通、城镇燃气、打非治违等25个行业领域,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专项行动实施以来,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和冶金工贸方面,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11家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1家医药企业、2家烟花爆竹企业、4家非煤矿山企业、1家金属冶炼企业和1家工贸企业进行专项督导检查,重点检查企业重大危险源等关键要害部位、企业领导值班带班制度落实情况和企业动火等特殊作业票管理情况,共发现问题52项,现场全部整改完毕。
文化旅游方面,检查互联网服务场所100家次、娱乐场所18家次、电影院11家次、出版发行场所44家次、体育健身场所30家次、星级酒店2家次,出动执法车辆218台次、执法人员436人次,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生产事故。针对公共文化场馆疫情防控、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共检查出各类隐患问题4项,已全部整改。对市广播电视台、哈素海微波站进行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自查整改等检查指导,未发现重大隐患问题。
交通运输方面,先后对市公路服务中心、G209呼市至和林段、S31呼大高速及辅道、S103呼市至喇嘛湾段公路进行安全督导检查,同步对S31呼大高速公路呼和浩特南收费站、S103白庙子收费站站容站貌、拥堵缓行治理情况进行现场检查。针对发现的各类问题,要求管养单位全力做好管养公路各项养护工作,经营管理部门结合收费站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拥堵缓行实施方案,确保管辖收费站不发生车辆拥堵缓行现象。
建筑施工和城镇燃气方面,市安委办及时转发自治区安委办《关于开展防范高处坠落、有限空间中毒窒息和规模以下企业生产安全事故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对建筑施工、冶金工贸、危化等企业深入开展防高空坠落、有限空间中毒窒息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规范施工安全管理,严防坍塌和高空坠落、中毒窒息等事故发生。目前,共检查施工项目33个,检查发现安全隐患49条,现已全部整改完毕;检查有限空间作业企业80家,作业点3214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50家,发现安全隐患67条,当场下达整改通知,要求立即整改。同时,在玉泉区发生燃气爆炸后,市住建局统筹各燃气企业深入开展燃气场站、管道、用户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突出燃气供热设施运行前的用气环境检查,督促尽快完成燃气违章占压治理,推进燃气技防设施安装,并严格对瓶装液化气充装站和用户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安全用气要求的立即督促整改。全市各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深入施工现场一线,不间断排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目前,累计督查检查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38项次,发现安全生产隐患240项,完成隐患整改156项,对2个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项目下达了停工整改通知单。
消防安全方面,深刻汲取台湾高雄“城中城”大楼火灾教训,市消防救援支队成立5个督导组,下沉到基层一线,紧盯不放心、不托底的场所和区域。坚持把人员密集、易燃易爆、“三合一”场所、群租房、老旧住宅和农村等作为火灾防控的重中之重,组织社会单位自查、普查、行业部门排查,盯死最不放心的单位,防范最薄弱的环节,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发生。目前,通过明查暗访检查单位268家,发现隐患375处,整改隐患303处。
煤炭、民爆方面,对2家煤矿企业、2家民爆企业进行了重点检查,企业值班人员在职在位,监控系统正常,库区管理符合规定。生产企业领导均在工作岗位,生产作业现场井然有序,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未发现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