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内党发[2017]2号)等文件,自治区能源局采用购买专业技术服务的形式开展全区能源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2020年12月中旬至1月初我公司共派遣8个检查小组分别赴兴安盟、锡林郭勒盟、通辽市、赤峰市、巴彦淖尔市、鄂尔多斯市、乌海市、包头市、阿拉善盟、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协助自治区能源局对煤矿、电力、油气长输管道能源行业监管部门及部分重点煤矿、电力、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
检查组对照《检查工作手册》,认真查阅资料、仔细查看现场,重点检查了上级部门工作落实、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等情况。
针对查出的问题,检查组要求企业要严格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按照“五落实”的要求抓好整改,确保隐患问题整改到位。同时,强调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以此次检查为契机,“举一反三”,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做好“两节”前后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能源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