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丁家渠煤矿由原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丁家渠煤矿、原鄂尔多斯市同达煤炭经销有限责任公司三合厂煤矿二号井和外围无矿权争议地段一并划入整合改造,经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工业局以(内煤局字〔2005〕196号)文进行了批复。由内蒙古煤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6月编制了改扩建设计,设计能力120万t/a,由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工业局以(内煤局字〔2007〕151号)文批复。项目于2007年5月开工建设,2008年10月竣工,开始进行联合试运转,2009年6月正式投产,开采4-2 煤层。矿井采用斜井开拓方式,长壁后退式采煤方法,综合机械化采煤工艺,带式输送机连续运输方式,辅助运输采用防爆无轨胶轮车运输方式。
根据国家能源局公告(2014年第10号)内蒙古伊泰同达煤炭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丁家渠煤矿核定生产能力为180万t/a。2018年丁家渠煤矿委托内蒙古煤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内蒙古伊泰同达煤炭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丁家渠煤矿水平延伸修改初步设计》,并由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以(内能煤行管字〔2019〕125号)文进行了批复。2018年10月由内蒙古煤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完成了《内蒙古伊泰同达煤炭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丁家渠煤矿水平延伸修改安全设施设计》,由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鄂尔多斯市监察分局以(鄂煤安字〔2018〕76号)进行了批复,2019年9月20日内蒙古煤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内蒙古伊泰同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丁家渠煤矿水平延深修改安全设施设计变更》。2017年煤矿再次进行了生产能力核定,核定生产能力150万t/a。近年来丁家渠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良好,生产能力稳步提升,没有发生严重的人身伤害事故和机电事故,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单位。
综合评价认为,项目公司技术经验丰富、投资实力强,综合实力雄厚,具备开发建设本项目的能力。
项目负责人:崔建国
技术负责人:隋国民
过程控制负责人:李晓娟
报告编制人:崔建国、李红海
报告审核人:韦国清
项目组成员:熊锦翔、李红海
技术专家:无
现场人员:李红海、熊锦翔、崔建国
任务:本次安全验收评价对象为丁家渠煤矿水平延深建设项目。依据内蒙古煤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内蒙古伊泰同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丁家渠煤矿水平延深修改安全设施设计》及《关于内蒙古伊泰同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丁家渠煤矿水平延深修改安全设施设计的批复》(鄂煤安字[2018]76号)和《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AQ1055-2018)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以该建设项目设计的工程内容为准,对安全设施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合法性以及生产系统和辅助系统的合规性进行评价。
去现场时间:2019年9月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19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