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
0471-5221800
微信
邮箱
ab-kj@vip.sina.com
OA
banner

信息公开

INFORMATION PUBLICITY

安全评价项目公示

 首页 > 信息公开 > 项目公开 > 安全评价项目公示

项目公开

安全评价项目公示 职业卫生项目公示

机构信息
装备水平
公正声明

内蒙古伊泰煤制油有限责任公司 16万t/a煤制油生产装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

内蒙古伊泰煤制油有限责任公司16万t/a煤制油生产装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编号

ABKJ-WH-03-007-1

项目类别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所属业务范围

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企业简介

内蒙古伊泰煤制油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是由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9.5%)、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1%)与内蒙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39.5%)联合组建的股份制企业。

该公司于2006年3月在准格尔旗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主要经营范围:煤化工产品(柴油、石脑油、润滑油基础油、稳定轻烃、煤油、液体石蜡、煤基费托蜡、煤基费托精制蜡、煤基费托软蜡、煤基费托混合烯烃、费托合成柴油组分油、煤基费托合成液体蜡、液化气、费托合成车用柴油、正构烷烃、异构烷烃)及其附属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项目简介

该公司在役生产装置为16万t/a煤制油与其配套的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装置处于生产状态。

该公司设置三个部门(人力企划部、生产保障部、安全质量环保部)、四个中心(气化中心、公用中心、油品中心、维保中心),现有职工674人(截止2019年8月31日),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7人,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10人。

该公司于2009年建成投产并运行,16万t/a煤制油生产装置于2016年11月9日,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蒙)WH安许证字[2016] 000827号,有效期:至2019年11月8日),证书许可范围:柴油、石脑油、液化石油气、硫磺、氮[液化的]、氧[液化的]。

该公司5万t/a稳定轻烃深加工技改生产装置于2019年9月7日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该公司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生产装置运行稳定,未发生过人身伤亡事故和较大财产损失事故。

该公司对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逐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工艺技术(安全)规程并加强宣贯与落实。

2018年10月15日,该公司经复评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危化)证书》<AQBWHⅡ201800012>,有效期2018年10月15日至2021年10月14日。

 

姓名

专业/职称

资格证书号

从业登记编号

项目负责人

李传喜

工程师

S011011000110191000079

018997

评价组成员

郭敏

助理工程师

S011011000110192000051

027095

武先保

高级工程师

1800000000200091

021612

冯丽珍

高级工程师

1700000000100016

018988

李鹏飞

工程师

S011011000110192000035

027060

王锋春

助理工程师

S011011000110191000048

019002

报告编制人

李传喜、郭敏、武先保、李鹏飞

报告审核人

张香云

高级工程师

1500000000100003

026219

过程控

制负责人

李晓娟

工程师

S011011000110192000288

019001

技术负责人

常春地

高级工程师

1100000000100196

013208

现场调查人员

常春地、冯丽珍、张香云、陈慧芳、武先保

现场调查时间

2019年8

现场调进查

主要任务

根据该公司生产装置的实际情况,以及该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本次安全现状评价对象是该公司16万t/a煤制油生产装置及其配套的公辅设施。

评价范围包括:

1)管理层安全生产管理;

2)外部安全条件;

3)内部安全生产条件:

(1)生产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落实

(2)主体生产装置主要包括:16万t/a煤制油生产装置、5万t/a稳定轻烃深加工技改生产装置及52000Nm3/h空分装置,其具体内容如下:

①主要包括:燃料煤和原料煤储存运输装置、煤气化装置(煤浆制备、煤气化、灰水处理)、气体净化装置(变换、低温甲醇洗、硫回收、氨制冷)、费托合成生产装置(合成及分离、重质蜡分离、精过滤、催化剂预处理)、油品装置(脱碳油洗、PSA制氢、加氢精制、加氢裂化分馏、中间罐区、调和罐区、化学品罐区、成品罐区)、汽车装卸站台;

②5万t/a稳定轻烃深加工技改生产装置;

③空分装置:52000Nm3/h空分装置1套。

4)公辅设施:总平面布置及建构筑物、自动控制系统、供配电系统、给排水系统、供热系统、空压制氮站、原料储运、气体防护设施、消防设施、火炬设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等。

评价范围不包括:

该公司生产界区外的管线、电缆、设备、设施及地下隐蔽工程等均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该公司涉及消防方面的装置、设备、设施以消防验收意见书结论为准;

该公司涉及环保方面的装置、设备、设施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结论为准;

该公司涉及职业卫生相关内容以职业卫生评价报告结论为准。

报告提交时间

20203

评审组织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准格尔旗应急管理局、大路煤化工基地安监局

现场勘查照片

标志性建筑物前合影

首次会议

末次会议

   
   
   
 
网站首页 一键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