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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灵露煤矿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简介: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前身为扎赉诺尔矿务局,1999年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20071月归属华能集团,成为华能呼伦贝尔能源公司成员单位。灵露煤矿井田是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开采条件和外部建设条件均较好的井田之一,是由灵泉露天煤矿通过改扩建建设而成。由于灵泉露天煤矿开采深度的加大,剥采比逐渐增大,采用露天开采方式继续进行本井田深部储量的开采,在技术和经济上已经极不合理,因此,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决定对灵泉露天煤矿深部储量采用井工方式开采,并更名为灵露煤矿。

内蒙古扎赉诺尔矿区总体规划由国家发改委以发改能源〔20071387号文予以批复,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灵露煤矿技术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工业局以内煤局字〔2008525号文予以批复,技术改造项目由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工业局以内煤局字〔2008533号文予以批复,技术改造初步设计由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工业局以内煤局字〔2013369号文件批复,设计生产能力3.00Mt/a

灵露煤矿技术改造建设项目20097月开工建设,201310月完工,经过建设项目单项工程质量认证、联合试运转等过程,并先后通过了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设施及条件和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工业局的综合竣工验收,于20164月正式移交生产。由于该项目属技术改造,生产能力不予提高,因此,矿井验收确定生产能力为2.00Mt/a201811月,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煤安监司函办〔201884号文批复,矿井核定生产能力3.90Mt/a

目前,灵露煤矿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齐全有效,主要负责人经培训考试持有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矿井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健全,本期《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自201645日至201945日,截止目前,煤矿无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安全状况良好,20185月评定为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矿井。

项目负责人:毕加蓬

技术负责人:隋国民

过程控制负责人:徐君

报告编制人:靳熠、毕加蓬

报告审核人:熊锦翔

项目组成员:靳熠、李红海、韦国清

技术专家:

现场人员:靳熠、李红海、韦国清、毕加蓬

任务:本次安全现状评价对象为灵露煤矿,评价范围包括该矿采矿许可证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安全设施的使用情况及效果、生产系统和辅助生产系统及其工艺、设备、设施等运行情况和安全生产条件符合性等。

去现场时间:20191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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